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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表彰水利部直属机关十佳(优秀)青年和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先进基层团组织的通知
2012-02-16
 

关于评选表彰水利部直属机关十佳(优秀)青年和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先进基层团组织的通知

部机关司局及在京直属各单位团委、总支、支部:

近年来,水利部直属机关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、推进水利发展与改革以及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,尤其是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走出机关、服务基层、创建青年文明号等主题教育活动中,涌现出一批优秀青年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基层团组织。为表彰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,进一步引导和激发广大团员青年以积极进取、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建团九十周年,经研究,决定在水利部直属机关范围内开展十佳(优秀)青年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基层团组织评选活动。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项目和推荐名额

(一)评选项目

1、十佳青年10名,优秀青年若干名;

2、优秀共青团员15名;

3、优秀共青团干部15名;

4、先进基层团组织6个。

(二)推报名额

各司局、各单位在推荐时,原则上各推荐1名(个),团员青年超过50人的,各项可推荐2名(个)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十佳(优秀)青年

1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
2、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,脚踏实地、敬业奉献,积极践行“献身、负责、求实”的水利行业精神。

3、热爱水利,勤奋学习,勇于创造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在本职岗位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,在本单位和本领域有较大影响,受到上级组织或有关方面的肯定和表彰。

4、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7254日以后出生)的水利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优秀青年干部职工。

十佳青年将在所推荐的优秀青年中评选产生。

(二)优秀共青团员

1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
2、立足本职,敬业爱岗,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做出了一定的成绩。

3、勤于学习,善于创造,甘于奉献,踊跃承担并认真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,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,表现突出。

4、年龄在28周岁以下(198454日以后出生)的共青团员(含保留团籍的党员)。

(三)优秀共青团干部

1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围绕党的各项任务和水利中心工作,创造性地开展共青团工作,积极探索、研究解决共青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具有开拓精神,取得较好效果。

2、忠诚党的事业,热爱共青团工作,密切联系团员青年,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信赖。

3、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。

(四)先进基层团组织

1、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,班子团结,分工明确,重视加强自身建设,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
2、团组织作用发挥良好,有明确的活动经费来源,能够围绕部党组和本单位的中心任务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在促进中心任务的完成中充分发挥作用,团组织工作有特色,活动有创新,工作成绩突出。

3、团干部关心团员思想、学习、工作和生活,团结互助,集体风气正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评选工作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,由部直属机关团委(青联秘书处)组织进行评选,报青年工作领导小组审定。具体办法如下:

(一)人选推荐

各司局、各单位要把推报人选和申报先进基层团组织的过程作为树典型、学榜样、赶先进的过程。推报单位要根据评选条件,对推荐人选和申报集体进行逐级遴选,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报材料,按时上报。

(二)候选集体(个人)确定

部直属机关团委(青联秘书处)对所有推报人选和基层团组织的材料进行审核。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和集体,不具备参选资格。部直属机关团委(青联秘书处)组织召开评选会,根据推报人选和申报集体的事迹情况,评选出水利部直属机关十佳(优秀)青年和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先进基层团组织候选集体(个人)。

(三)候选集体(个人)公示

通过水利部网站、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建网站、水利青年网站对水利部直属机关十佳(优秀)青年候选人和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先进基层团组织予以公示,广泛征求意见。

(四)上报审定

各项评选结果将按照组织程序报批。

(五)表彰奖励

水利部直属机关十佳(优秀)青年,由部直属机关党委授予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。

水利部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先进基层团组织,由部直属机关团委授予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各司局、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。要把评选工作与青年人才培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,为更多的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营造氛围,创造条件。要结合评选工作,开展学习先进、宣传先进的活动。推报人选时,要着重考虑在水利事业中做出较大贡献,具有鲜明时代特征,并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明显导向作用的人选。

(二)各司局、各单位要对推报人选和申报集体进行考察,听取组织人事、纪检等部门的意见。在推荐评选工作中,要实事求是,保证质量,优中选优,不搞平衡和照顾,充分走群众路线,广泛征求意见。

(三)请各司局、各单位认真填写水利部直属机关十佳(优秀)青年人选推荐登记表和优秀共青团员人选推荐登记表、优秀共青团干部人选推荐登记表、先进基层团组织申报表(见附件),并提供2000字以内的申报事迹材料和500字以内的十佳(优秀)青年推荐人选事迹简介,于22316时前以纸质形式报部直属机关团委(青联秘书处)(电子版同时发至tuanwei@mwr.gov.cn)

联系人:于春山、陈 

联系电话:632024802067

传真:63202894

 

     附件1:水利部直属机关十佳(优秀)青年人选推荐登记表

     附件2:水利部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人选推荐登记表

     附件3:水利部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人选推荐登记表

     附件4:水利部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团组织申报表

 

                二○一二年二月十三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作者:   责编:于春山